县级财政法制工作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
第四,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财政普法工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财政普法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在于为财政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把财政法律制度推向社会、传向公众,使社会各界广为了解、熟悉、掌握和遵守财政法律法规,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为提高财政普法的宣传效果,使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必须根据财政干部的成长规律和岗位需求,制定年度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学习《财政普法读本》把公共法律知识“引进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同时,通过搭建各种平台,把财政法律知识“送出去”。营造对内全员学法,对外全员普法,以期达到财政业务知识与财政法律知识相得益彰,全社会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之目的。
第五,两点意见和建议
1.建议财政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财政人员报考财经和法律类成人大专、本科的自学考试以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对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财政人员,持考试合格证书报销全部学费、考试报名费和考试住宿费。对成绩优秀者给予500—1000元奖励。
2.建议省级财政部门对新发布以及修改、变动的财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在财政网站设置专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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